新华社北京7月28日电(记者孙杰)为了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规范市场运作,中国证监会今天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对新股发行方式进行重大改进。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人介绍,新的发行方式将允许总股本在4亿元以上的公司,在发行新股时可采用对法人配售和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向法人配售的部分占发行额的25%-75%,这部分股票须持有一定期限后方能上市出售。《通知》还规定,与发行公司有股权关系或为同一企业集团的法人不得参加配售,一家法人不得同时参加配售和上网认购。《通知》中允许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公司、上市公司和其他法人参与配售,但上述法人用于购买配售股票的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通知》有关规定,允许发行公司与主承销商通过推介活动自主确定发行价格,并报证监会核准。